“加强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着力解决土壤污染危害农产品安全和人居环境健康两大突出问题,有效防范风险,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7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执法检查组部署一条一条对照法律规定开展检查,推动土壤污染防治法全面有效实施。
土壤污染防治法是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履职第一年制定的一部重要法律,为推进净土保卫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与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一起,构建起“三位一体”、立体管控的生态环保法治网。
施行一年多,便开展执法检查,评估法律施行效果,体现出全国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构建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决心和意志。
全面修订环境保护法,相继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建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制度,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修改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适应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立法步伐,完善严格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制度。
去年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资源税法,修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森林法,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多维度、多层次融入立法。